科技查新是一项十分严谨的科技情报研究工作,为保证科技查新工作的科学性、客观性、公正性和准确性,维护查新有关各方的合法权益,委托人(单位)在委托查新时应注意以下事项:
1.本查新站受理以下查新委托:科技立项查新,科技成果鉴定查新,成果申报奖励查新,硕、博士论文开题、评审查新,申请专利查新,技术引进查新,新产品开发查新,国家及地方有关规定所要求的其它查新。
2.请查新委托人认真地填写查新合同与查新委托单,明确查新项目的查新点,并向本机构提交查新项目的相关材料。
3. 查新委托人应是查新项目的负责人或项目的主要成员,或是熟悉项目技术内容、能解释项目技术要点的人。
4. 查新委托方应尽可能提供查新所需要的下列资料:
(1)参考检索词,包括中英文对照的查新关键词(含规范词、同义词、缩写词、相关词)、分类号等;
(2)国内外同类科学技术和相关科学技术的背景材料;
(3)参考文献要求列出与查新项目密切相关的国内外文献,以供查新员在检索时参考。
5. 为保证查新质量,查新员须与委托人进行面谈,以准确了解课题内容,委托人应予以配合。在查新过程中查新人员对查新内容提出不明事宜时,委托人应及时给予解答。
6.查新委托项目的内容一经确定后,不能随意更改。
7.委托人提出撤消查新时,如检索工作已完成,需收取检索费;如果查新报告已完成,则收取全部查新费。
8. 查新工作时段,自受理之日起5个工作日(查国外的为8个工作日)计(节假日顺延),如要提前,按加急处理,但要保证2个基本工作日。
9. 查新委托方提供的资料和有关证明如有虚假内容,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委托方承担。
10. 查新收费标准:详见收费标准表。